top of page
子女監護權
香港的子女監護權是指父母分居或離婚時對子女的照顧、控制和決策權的法律安排和責任。 監護權安排由香港家事法庭在考慮兒童的最大利益後決定。在兒童監護權糾紛中,法院可以考慮專家意見,包括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提供的意見。 這些專家可以提供有關孩子的福祉、心理需求以及每位家長滿足這些需求的能力的評估和評估。
兒童監護權評估
評估旨在對兒童的最大利益進行客觀評估,可能包括訪談、觀察和心理測驗。
心理健康考量
評估父母的心理健康狀況嚴重影響他們照顧孩子的能力。
精神科報告
法院可能會要求提供精神科報告或評估,以深入了解父母或孩子的心理健康狀況。
確定孩子的最大利益
考慮各種因素,例如孩子的年齡、發展需求、對父母雙方的依戀以及任何特殊考慮因素,以就符合孩子最大利益的監護安排提出建議。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