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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室

少年法庭移交成人法庭

在香港,少年法庭轉成人法庭是指將未滿18歲的青少年從少年司法系統管轄移至成人刑事司法系統管轄的過程。 這種移交通常發生在青少年被指控犯有被認為超出少年法庭管轄範圍的嚴重犯罪行為時,或者法院由於犯罪的性質或嚴重程度而決定青少年應作為成年人受審時。

關於在轉移過程中使用精神科醫生,心理健康評估可能被視為評估的一部分。 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可能會參與評估青少年罪犯的精神狀態、能力或任何心理健康狀況。 這些評估可以深入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狀況及其對其罪責、治療需求或成人刑事司法系統適用性的潛在影響。

法醫評估

對青少年進行全面的法醫評估,以評估與轉移決定相關的各種因素。 這些評估可能包括對個人心理健康、認知能力、成熟度、風險因素和復健能力的評估。

專家證言

就轉移決定的心理面提供專業意見。 提出他們對心理證據的評估、評估和解釋,以協助法院就轉移做出明智的決定。

治療和介入建議

建議可能會為法院關於轉移成人法庭內康復的可能性的決定提供依據。

適應能力評估

評估青少年在少年司法系統內接受治療和復原的能力。

考慮發展因素

了解青少年的認知、情緒和社會發展,並強調這些因素對其罪責和復原潛力的潛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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